昨日我在臉書上寫了這樣一段反省: 


 


去參加主日「聖神降臨節」的彌撒前做準備時,讀到讀經一的經文:



「五旬節日一到,眾人都聚集一處。忽然,從天上來了一陣響聲,好像暴風颳來,充滿了他們所在的全座房屋。有些散開好像火的舌頭,停留在他們每人頭上,眾人都充滿了聖神,照聖神賜給他們的話,說起外方話來。那時,居住在耶路撒冷的,有從天下各國來的虔誠的猶太人。這聲音一響,就聚來了許多人,都倉皇失措,因為人人都聽見他們說自己的方言。他們驚訝奇怪地說:「看,這些說話的不都是加里肋亞人嗎?怎麼我們每人聽見他們說我們出生地的方言呢?… 怎麼我們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話,講論天主的奇事呢?」


這段宗徒大事錄 (使徒行傳) 的聖經經文,對每一位基督徒來說,應該都是耳熟能詳。但這次再讀時,我有些以前沒有想過的感觸:



1) 如果眾人不是「聚集一處」,「同心合意地祈禱」(宗1:14),而是彼此不合,意見分歧,各自為政,各懷鬼胎,他們可能「充滿了聖神」嗎?
2) 如果在場的不是「虔誠的」相信天主的人,他們會聽見這聲音嗎?
3) 最重要的是,做為一個基督徒,我能用別人「聽得見」的 (讓人感受到如同「自己的方言」,而不是我自以為是的)「語言」,來傳播福音(「講論天主的奇事」)嗎?



我的網路好友琨玲回應說:「在我小時候,天主教是不強調<聽得見方言>的,甚至避免討論。近年來大不同了。所以,我很困惑甚麼是聽得見聖神的方言?雖然在菲律賓時見過幾次,可,這在台灣還是有爭議,而在日本教堂也不強調。」



我無法用三言兩語清楚回答琨玲的問題,就把整篇回答寫在這裡,也方便自己將來查閱:



琨玲所說的「方言」應是指近幾十年來在基督新教及天主教內興起的神恩復興運動(聖神同禱會、靈恩更新運動、五旬節運動… 等等)所說的「方言禱告」(天主教友一般稱之為「異語祈禱」或「舌音祈禱」)。這種所謂的「方言」與這段聖經經文中所說的「方言」,雖然同樣是在「聖神充滿」的情況下發生,但以「語言」的性質而論,則是完全不同的。(有些熱心神恩復興運動的教友可能不同意我這樣的說法。)



在英文中,神恩復興運動所稱的「方言」是”speaks in a tongue”(我比較喜歡「舌音」這個翻譯,通常是祈禱者因為聖靈充滿,發出的舌頭顫動的祈禱聲音。這種聲音,很難稱之為語言,因為通常包括祈禱者本人也不懂這些聲音的意思。)我所引用的這段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謂的「方言」是 “native language” (意為一個地區的人所使用的該地區特有的語言,在某些情況下也被稱為母語)。為何這兩者都被稱作「方言」,實是因為天主教與基督教在聖經翻譯上所用的名詞不同,所造成的混淆。我下面會再說明。



在公元前587年,猶大亡於巴比倫後,人民因為逃亡及被強迫遷徙,很多以色列(猶太)人散居到世界各處。(史稱 Diaspora「大離散」)。經過幾代之後,這些流亡到外地的猶太人後裔,仍保持著他們的信仰,與對天主的虔誠,每年在重要的節日時(譬如逾越節或五旬節)都會回到耶路撒冷的聖殿朝聖。但是這些漂流在外地的移民後代,在語言上已習用其所處地方的語言,而不會講當時在耶路撒冷地區的猶太人所使用的阿剌美語。當他們到聖殿朝聖時,與本地猶太人之間溝通的語言是當時的「國際語言」,希臘語。這種情形在現代海外華裔中也屢見不鮮。譬如我常遇到來自香港、韓國、日本、越南、…各地區的華裔,但我們之間溝通的語言是英語。



耶穌復活後的五十天,也就是五旬節時,散居世界各處的虔誠猶太後裔也如往年一樣,聚集到耶路撒冷。這些人雖然信仰天主,但對耶穌並無所聞,或不相信他。這時,發生了我上面所引的這段記載在聖經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的奇事。耶穌的門徒們聖神充滿,用了他們原本不懂的各地語言,來向外地的猶太人宣講耶穌的事蹟。這當然讓那些非耶穌門徒的人,感到萬分親切與訝異。天主教思高本聖經在2章8節的譯文是: 「怎麼我們每人聽見他們說我們出生地的『方言』呢?」,基督教合和本聖經的使徒行傳是:「我們各人怎麼聽見他們說我們生來所用的『鄉談』呢?」



能夠流暢的使用別人的『方言』、『鄉談』、或母語來溝通,當然是拉近距離的最好方法。因此,選舉時候選人總希望自己能夠說各種選民的母語;藝人到其他國家作秀也都不忘學一兩句當地人問候招呼的話語;外方傳教士一到新地方,就努力學習當地的語言。方言雖能拉近人際之間的距離,卻不是溝通的唯一管道,更不是彼此關係的決定因素。套句台灣流行的名詞,施政是否使人「有感」,才是政治人物是否得到群眾支持的關鍵。我們也常見到一些外籍神父修女,也許他們的口音很重,用國、台語講道時也很不「輪轉」,但他們的信仰、行為、與愛德,卻讓很多人深受感動。因此我對這篇經文的第三個反省說:做為一個基督徒,我能用別人「聽得見」的「語言」,來傳播福音嗎? 我將「聽得見」與「語言」放在引號中,因為這只是我所做的比喻。要使別人「聽得見」福音,不一定是要用說的;福傳的「語言」更未必只是口語或文字。更重要的是,我如何活出一個基督徒應有的生命,讓別人感受到耶穌福音的美好?



回到琨玲的困惑。琨玲提到的「方言」(禱告)這個名詞,是出自聖經在格林多(哥林多)前書14:1-2節,「你們要追求愛,但也要渴慕神恩,尤其是要渴慕做先知之恩。原來那說『語言』的,不是對人,而是對天主說話,因為沒有人聽得懂,他是由於神魂講論奧秘的事」。華人基督教最通行的合和本聖經,將『語言』(speaks in a tongue)譯作「方言」。另外一本也常被基督教友使用的「中文標準譯本」,則意譯為『殊言』。保祿這裡所說的「方言」,到底是泛指其他地區的人們所使用的語言,或是專指一種只屬於祈禱者與神之間的溝通,而非人際之間所使用的語言,聖經上並沒有明說,聖經學者也沒有完全一致的定論。我們只能從保祿的書信中知道,當時的格林多教會中,有不少人會在聚會中用沒有其他人能了解的語言(或聲音)來祈禱。但是保祿不贊成這樣的行為,因此他說:「你們若不用舌頭說出明晰的話,人怎能明白你說的是什麼?那麼,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格前14:9)「你固然祝謝的很好,可是不能建立別人。」(格前14:17)他甚至規定:「倘若有說語言的,只可兩個人,或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講話,也要有一個人解釋;如沒有解釋的人,在集會中就該緘默,只可對自己和對天主說話。」(格前14:27-28)這就說明琨玲的經驗:「小時候,天主教是不強調<聽得見方言>的,甚至避免討論。」



這種以旁人(包括自己)不懂的「方言」禱告的方式,於20世紀初在某些基督新教的教會內,因著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的推廣,而重新開始興起。其後又有靈恩運動、靈恩更新運動(Charismatic Renewal Movement)等等,使之更趨廣泛。靈恩教會(charismatic church)與福音教會(evangelical church)及主流教會(mainline church)並駕齊驅,成為基督新教教派的三個主要分類。



一九六七年,美國匹茨堡的Duquesne天主教大學的幾位教授及學生,受到基督教的靈恩運動的影響,並在祈禱中得到說「異語」(或稱「舌音祈禱」或「方言禱告」)的神恩,從而積極的在天主教會內宣揚推展「神恩復興運動」(Catholic Charismatic Renewal),中文稱作「聖神同禱會」。不同於基督教早期的靈恩運動,「聖神同禱會」並不特別強調舌音祈禱。1970年代,美國的傳教士就已將「聖神同禱會」引入台灣,但是直到1995年,屏東的萬金天主堂才成立了台灣本土第一個「聖神同禱會」。到本世紀初,「聖神同禱會」也在美國華人天主教會內日益興盛,並且出現平信徒的「聖神同禱會」專職福傳團體或個人。其中最為著名的當推疏效平博士所帶領的團隊。



雖然我知道我周遭的朋友中不乏有「異語(舌音)」神恩的教友,但我沒有參加過任何「聖神同禱會」,也沒有親耳聽過任何「異語(舌音)祈禱」,所以我無法回答琨玲:「甚麼是聽得見聖神的方言」?



說了一大篇,卻沒有回答琨玲的問題,不知道算不算癩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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