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讀經講義第一輯:舊約歷史書」,第十單元)


一、歷史背景


1. 梅瑟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中流落四十年(戶籍紀),到達了約旦河東岸. 梅瑟臨終前向以色列人做了三篇演說,並授命若蘇厄繼承他的職務(申命紀).


2. 梅瑟死後,若蘇厄帶領以色列人進入福地,並劃分十二支派的屬地.其時約在公元前十三世紀之末(公元前1235–1200).


二、大綱





















 



主 要 記 述



聖 經 章 節








進入許地前的準備


佔領耶里哥及哈依城


擊敗五王及南方城市


擊敗北方聯盟



1:1-12-23





許地



劃分十二支派


設立六座避難城


四十八座肋未城


河東支派築祭壇的紛爭與平息



13:1-22:34





立約



對領導人的遺訓


對人民重述主恩及勸誡


同以色列立約


若蘇厄逝世



13:1-24:33



三、內容提要


1. 攻佔許地(1:1-12-23)


§         若蘇厄繼承梅瑟職務.


§         派遣偵探查看耶里哥.




    • 兩名偵探得到妓女辣哈布的掩護而脫險.
    • 辣哈布協助偵探出城,偵探保証辣哈布全家將來的安全.
    • 偵探歸來報告,信心十足.

  • 渡過約旦河      

o        若蘇厄吩咐百姓取潔,跟隨約櫃渡河.


o        抬約櫃的司祭,腳一踏到河水,河水就停止.


o        以色列人從約旦河中旱地通過.


o        十二支派各取石立為紀念.


§         百姓再行割損.


§         過逾越節,停降瑪納.


§         攻佔耶里哥


o        圍城繞行七天,百姓叫喊,城牆坍塌.


o        妓女辣哈布全家得保安全.


§         攻打哈依


o        阿干因為藏匿應毀滅之戰利品,得罪天主,造成第一次攻城失敗.


o        阿干伏法後,若蘇厄第二次攻城,以伏兵取勝.


§         基貝紅投降


o        基貝紅居民假裝遠道而來,與以色列人立約.


o        真像揭穿後,基貝紅人保住性命,但要為以色列人劈材挑水工作.


§         五王合攻基貝紅


o        耶路撒冷王組成客納罕(阿摩黎)人五王聯盟,合攻基貝紅.


o        若蘇厄擊敗五王,並且天降冰雹砸死跟隨五王逃跑的人.


o        若蘇厄叫日月停止.


o        以色列人趁勝攻取了南部城市.


§         擊潰北方聯盟


2. 劃分許地(13:1–22:34)


§         劃分河西屬地


o        約旦河西之地劃分給九個半支派.


o        勒烏本,加得,及默納協半支派已由梅瑟分給河東之地. 


§         在史羅豎起會幕.


§         設立六座避難城,及四十八座肋未城.


§         東方支派


o        勒烏本,加得,及默納協半支派在若蘇厄祝福下,返回河東之地.


o        東方支派築壇於河東,違反聖所唯一的法律,造成其他支派不滿.


o        東方支派解釋其祭壇只為做證據,不為獻祭,始獲得諒解.


3. 若蘇厄的遺訓及立約(23:1–24:33)


§         對領導人的遺訓


o        不可被異族同化,事奉他神.


o        違反上主,將有災禍.


§         對人民的遺訓


o        重述上主的恩賜.


o        勸以色列人除掉外邦神,一心歸向上主.


o        與百姓在舍根立約,立定誡命典章,並立石為證.


§         後事


o        若蘇厄一百一十歲逝世.


o        以色列人將若瑟遺骸從埃及運回,葬在舍根.


四、註解


2:1  


  辣哈布在耶里哥城毀後,歸化以色列人(6:25),並且嫁給了以色列人.她是列在瑪竇福音,耶穌族譜中的五個女人之一(1:5),是達味王的高祖母,耶穌的先祖.在這裡的「妓女」可能是指開旅舍的女人,兩名偵探可能想要躲在這裡,隱瞞身份並打探消息.


2:15


  現在發掘出的古蹟中顯示有些當地房子以城牆為自己房屋的牆.保祿宗徒也是從這種房子的窗戶縋下逃出大馬士革.(9:25)


3:15


  關於諾厄方舟,梅瑟被遺棄在尼羅河時用的蒲草筐子,與約櫃三者之間的共通之處,請見本書第六單元,論述題(1).


6:1


  耶里哥又稱「棕樹城」(city of palm trees)(1:16),位於約旦河注入死海的交口.一九五零年代,考古學家在此處發掘出建於公元前八千年(新石器時代)的古城,有八米高塔,厚度達四米.被公認為全世界已知的最古老城市.雖然在此處確曾發現城牆崩塌的遺跡,但考古學家對這崩塌是否發生在若蘇厄時代,未有定論.新約時代,耶穌曾在耶里哥治癒了兩個瞎子(20:29).


9:21


  「劈材挑水」是希伯來成語,指最低下社會階層的人.


18:1


  因為會幕設在史羅,所以在聖殿建成前的數百年,史羅是以色列的宗教及政治中心.每年都在此舉行上主的慶節.(21:19)


22:12


  河東支派另築祭壇不但違反了聖所唯一(17:1,申12:1)的法律,也是與以色列其他支派分裂的象徵,影響到以色列的合一.因此河西支派想要對他們發動的攻擊包含宗教及政治的因素.


24:25


  「舍根」位在耶路撒冷之北,六十四公里半.是聖經舊約中非常重要的城市.在梅瑟五書及若蘇厄書中提到舍根的事蹟有:


§         亞巴郎到客納罕的第一處.上主顯現給亞巴郎說:「我要將這地方賜給你的後裔.」亞巴郎在那裡給上主築了一座祭壇.(12:6)


§         雅各伯為舅父牧羊二十年,帶著妻兒從哈蘭返回客納罕後,居住在舍根,購地置產,並在那裡建立了一座祭壇,稱它為:「大能者以色列的天主」.(33:19-20)


§         雅各伯的女兒被舍根強暴,她的哥哥西默盎和肋未,誘騙所有舍根人行割損,趁機屠城報復(34) .


§         雅各伯要到貝特耳(雅各伯看到天梯處)去為天主築祭壇時,將家人所除去的外邦的神像,耳環,都埋在那靠近舍根的橡樹底下.(35:3)


§         若瑟的哥哥們去舍根放羊,若瑟去找他們,但沒找著,後來到了多堂找到哥哥,然後被賣去埃及(37:12).


§         舍根是若蘇厄劃定的六座避難城之一(20:7).


§         若蘇厄在舍根召集各支派,做最後遺訓(24:1),並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立石為證(24:24). 


§         以色列人進入福地後,將若瑟遺骸歸葬舍根(24:32).因為若瑟死時曾有遺命要將他的骨骸歸葬(50:24),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梅瑟也帶著若瑟的遺骨(13:19). 


24:31


     若蘇厄及當代的長老們死後,以色列人民就背離了上主.


 



五、論述


1.  什麼是「耶里哥圍城」(Sieges of Jericho)祈禱?


 


  這是一個始於波蘭,後來推廣到世界各地,基於若蘇厄書第六章的故事的集體祈禱方式.這種連續七日公念玫瑰經,有時也象徵性的繞行一些建築物或標示的祈禱方式,通常是為祈求社會公義(例如:反墮胎)而作.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至八日波蘭天主教友在著名的琴斯托霍瓦聖母堂(Our Lady of Czestochowa)明供聖體前,連續七晝夜公念玫瑰經,祈望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能獲得波蘭共黨政府的准許,歸訪故鄉.稍早,波蘭當局拒絕發給教宗入境簽證.幾天後,波蘭當局終於同意教宗的訪問.因著教宗的訪問,直接促成了波蘭共黨,及後來東歐共產集團及蘇聯的瓦解.這是一次著名的「耶里哥圍城祈禱」. 


 


  註:琴斯托霍瓦聖母堂有一幅聞名於世的「和平及慈悲聖母」畫像.相傳這聖像是聖史路加親手畫在聖家屋裏的柏樹木片上.當他做畫時,聖母就在一旁細說耶穌的生平,其後路加把這些事蹟記載在福音裏.


 


2.  什麼是「毀滅律」與「應毀滅之物」?天主既是仁慈的,為什麼允許,甚至要求以色列人民遵守這種殘酷的規定?我們要如何用新約的精神來看待「毀滅律」?


 



  • 定義:

    • 「毀滅律」這個字的原文發音是Herem,意為「戰利品」.古代中東地方的閃族人在與敵人作戰之前,統帥或是君王就會先指定,一旦得勝後在戰利品中要搜括的人畜和財物.這些特別劃分出來,別人不得覬覦的戰利品,就被稱做Herem.因此Herem也有「隔離」或「禁止」的意思.
    • 以色列人在戰爭勝利後要將所有戰利品毀滅焚燒獻給天主.這些戰利品就是「應毀滅之物」(anathema).
    • 「毀滅律」的英文也譯作ban(禁止),或Law of Anathema.

  • 「毀滅律」產生的原因:

    • 正如被天主毀滅的索多瑪城(19),當時在客納罕地的居民因為行了許多天主所憎惡的事,諸如將兒女火祭,與走獸交合(18:21-24)、占卜、算卦,行妖術等等(18:9-14),他們的罪惡已經滿貫(15:16),所以天主要「追究這地上的罪惡,使這地吐棄這地上的居民」(18:2).
    • 以色列人進入天主預許的福地時,他們將征服客納罕的戰爭視為一種聖戰,每次戰爭前要先向天主祈禱,請求天主帶領 (20:2-4).戰勝後,所有戰利品都應獻給上主,不能用於世俗,所以要像全燔祭一般完全焚滅.人若貪圖這些戰利品,無異輕視天主統帥的地位,或偷竊君王的財物(27:28-29). 撒烏耳就因為貪圖戰利品,沒有遵守毀滅律,失寵於上主(撒上15).
    • 在進入客納罕地之後,毁滅律有一層新的意義,就是要避免以色列人受到客納罕當地,外邦人的異教信仰影響(20:18).天主對於罪惡所行的「毀滅律」不但是嚴厲的:對恨他的人,他決不遲延,必當面報復(7:10),也是公平的:希望這地不因你們而再受到玷污,將你們吐棄,如同吐棄了你們以前的民族.因為,凡做任何一件這樣醜惡的事的,這樣的人,都應由民間剷除.(18:28-29).


  • 天主允許「毀滅律」是殘酷的嗎?

    • 從歷史的觀點來看,這種全城屠殺的行為是當時各民族在戰場上的慣例.對以色列而言,這是你死或是我亡的選擇.天主容許「毀滅律」的習俗存在,正如耶穌對法利塞人所說,「梅瑟為了你們的心硬,纔准許你們休妻」(19:8).
    • 在梅瑟法中所規定的「毀滅律」其實遠較其他民族溫和,且僅可施之於對他們有切身威脅的臨近七個又多又強的民族居住的城市<span style="FONT-SIZE:11pt;LINE-HEIGH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部落格讀經班 的頭像
    部落格讀經班

    部落格讀經班

    部落格讀經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