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每日一思 關於門徒」與宗徒」的討論


「門徒」(disciple)一詞,在希伯來、希臘及拉丁文的字根都是出自「學習」這個字,原意為跟隨老師學習且接受指導的人,也就是我們說的學生的意思。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過兩百多次,有時被譯為「徒弟」(10:25)。在新約中,使用這個詞的時候常是指接受並遵從某位師傅的道理而生活,也就是信仰某個「門派」的「徒弟」,譬如:法利塞黨人的門徒或洗者若翰的門徒(瑪22:16; 2:18


福音中,用「門徒」一詞來稱緊密追隨耶穌的人。其中較特殊的,除了耶穌揀選的,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二位門徒(瑪10:1; 11:1)外,還有被耶穌派遣到各城各地去傳教的七十二位門徒(路10:1-17)。


宗徒大事錄以「門徒」泛指指所有因耶穌之名領洗的人(宗6:1),因為耶穌升天前,曾吩咐十一位門徒「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也就是相當於我們現在所稱的「教友」或「基督徒」。


耶穌說,要做為祂的門徒,必須「固守祂的話」,「彼此相親相愛」,並且「多結果實」以光榮父(見若8:31, 13:35, 15:8


「宗徒」這個名詞在聖經中只見於新約。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從門徒中,「揀選了十二人,並稱他們為宗徒」(路6:13)。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是在徹夜向天主祈禱後(6:12),才揀選他們,可見此事的慎重。耶穌升天後,瑪弟亞被揀選來取代猶達斯成為宗徒(1:15-26)。後來保祿也由復活的耶穌直接揀選,做為外邦人的宗徒(宗9:1-19;羅11:13)。


廣義的來說,「宗徒」(apostle)這個字譯做「使徒」也許更貼切,因其原意是「信使」或「被差遣者」,也就是是奉命去傳達信息的人。因此,路加在宗徒大事錄中也用這個名詞來稱呼與保祿一同外出傳教的巴爾納伯(宗14:4)。保祿本人則更多次用這名詞來稱呼他的伙伴,譬如:羅馬書中的安得洛尼科及猶尼雅(羅16:7),格林多後書中兩位不知名的門徒(格後8:23),及斐理伯書的厄帕洛狄托(斐2:25)。保祿甚至也用這個名詞來稱呼耶穌(希3:1)。為了與特殊意義的「宗徒」(指十二宗徒及保祿)區分,思高聖經將這些廣義的稱呼譯作「使者」或「欽使」(專指耶穌)。


我們一般所稱的「宗徒」,他們是被揀選做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宗1:21-22),「代表基督做大使」(格後5:20),為「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16:15)。耶穌將教訓萬民、施行聖事、治理教會的全權交給了向他們,並向他們承諾:「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8-20)。因此,在尼西亞信經中,我們宣認:「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如同耶穌將權柄交給了宗徒們,「為使福音在教會內時常保持完整與生生不息,宗徒們立了主教們作為繼承者,並把自己的訓導職務交給他們」。因為,「以特殊方式寫在默感書上的 宗徒們的宣講,必須以不間斷的繼承予以保存,直到時期的圓滿」 。(天主教教理77)


「沒有權柄不是從天主來的,所有的權柄都是由天主規定的」 (13:1)。 宗徒的權柄在聖傳與聖統制中傳繼。但是,雖然沒有人能任命自己為宗徒,每個基督徒卻都可以做「宗徒的工作」。也就是「那些藉天主的助佑,接受了基督的邀請及自由地予以回應的人,也受了基督愛的驅使,到世界各處去傳播喜訊。這個由宗徒們所領受的寶庫,曾由宗徒的繼承者們忠心耿耿地保管著。所有信奉基督的人,都奉召把這寶庫世世代代地傳授下去,一面宣揚信仰,一面將之活在手足情深的施與受中,並在禮儀和祈禱中加以慶祝。」 (天主教要理前言)


 如果用孔孟儒家的話來說,做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只是要做個「獨善其身」的門徒,更要盡力做好「兼善天下」的宗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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